新时代,做有责任、有担当的网络传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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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做有责任、有担当的网络传播者
2017年8月4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7.51亿,而网民中人数最多的是青年学生群体。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具有虚拟性特点,在这个虚拟环境中人们不以自己的真实身份示人,用户可以不考虑自己的身份,肆无忌惮的畅所欲言;其次具有利益性,很多大学生网络言论都涉及自身利益,或是声援他人,或是发泄情绪;再者就是非理性,大学生年轻气盛,正义感强,但心智不够成熟,缺乏社会阅历对事物的辨别能力不强,针对一些事件的看法,言论往往容易过于偏激,过于情绪化,不能够以理性的心态去对待人和事。这些特点导致大学生极易产生一些不当言论。
让我们来看看几个真实的案例,同学们或许会对网络行为有更为深刻的认识。
黄石一大学生景某,去年参加研究生考试,被数所大学录取,但却因差几分与心仪的大学失之交臂,不服气的景某放弃了其他大学的录用,准备今年继续报考心仪大学的研究生。一日,在家备考的景某在逛贴吧时,看见有人发布了一条手机被盗的视频,视频中有嫌疑人的面部特征,景某认为自己智商高,如果自己是警察的话,凭这些信息立马就能抓到盗窃嫌疑人。于是,他买了一个贴吧号,准备在网上“刺激”一下警察。“我就是偷手机的人,来抓我呀”!“这个也找不到?都有高清照片了,没出命案一般警察不管,不知道这个社会很腐败?笑死我了……”
黄石公安网警发现后向其询问相关情况,景某见自己成功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竟兴奋地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来啊!不是网警吗?会查IP吗?来抓老子啊!不过你会查IP吗?要不要我教教你?”之后的几天,景某天天在贴吧内向民警叫嚣。网警在贴吧对其进行劝诫,并告知其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景某见此不仅没有停止发表辱警言论,甚至开始在网上骂起网警来。从8月18日到9月5日,景某持续在贴吧公然辱骂网警,此举造成了恶劣的影响。黄石公安机关为此对景某的贴吧号进行调查,找到其IP,并锁定了其住址。9月5日,黄石市公安局民警到景某家中将其带回派出所,在民警的教育下,他诚恳认错道歉。更为讽刺的是,景某以为自己承认错误就可以走了,还称以后想考公务员,没想到因扰乱公共秩序,散布虚假言论,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早在2011年,就有新闻报道过此类事件。2011年10月20日,重庆某大学土木建筑学院08级本科生皮某某在百度重交吧以“我去,针ci事件居然闹到重庆了”为题发帖,引起许多网友关注并回帖。“针ci”信息很快在该校部分学生中传播,并引起了一定程度的不稳定情绪。皮某某后来在发出的个人声明中说,他在与母亲通电话时,听说老家永川出现犯罪分子疑似用毒针扎小孩的事件,而母亲在电话中一再要求注意安全,于是他在未经核实真实性的情况下以“‘针刺’闹到重庆”为题在网上发帖。
皮某某主观上是想提醒同学们注意安全保持警惕,但客观上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鉴于皮某某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实质,警方依法对其作出治安拘留3日的处罚。
小C是某大学的一名本科生。他出身于大城市家庭,家庭条件较好,在上大学前就熟悉电脑和网络。上大学后,电脑自然就成为他学习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由于专业的关系,小C比较关注网上的政治性消息。2017年的一天,小C在浏览网上新闻时,在好几个网站上发现了很多有关国内政治的“新奇”消息(实际上是谣言),便不加思考地将这些政治谣言汇集起来,在好几个网站上转帖。谣言很快就散步开来,在网上引起了很大反响,造成了严重的后果。2017年11月,该市公安局和某大学联合调查此事,确认发布谣言者为小C,小C也承认了这一事实。经审查,公安机关认为小C的行为属于幼稚无知,并无政治背景和明确政治动机,故对其免于15日的刑事拘留,不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建议某大学对小C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这阐明了中国的互联网发展和治理理念,也指明了网络传播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马云也曾说过,今天,年轻、年幼的受众大多生活在互联网世界里,我们的一切生活,看见的、听见的、思考的,基本都与互联网相关,因此,无论媒体还是个人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不断强化自身社会责任感。
古人云:“君子役物,小人役于物”。要让网络为我所用,而不是让自己成为网络的俘虏。大学生必须加强自我思想道德教育,认清自我。了解自己的身份以及自己的言行可能对周围群体造成的影响,要时刻保持清醒意识。作为一名大学生,一言一行都会贴上自己身份的标签,自己的每一句话都可能影响人们对周围事物的看法。也会在不经意之间影响周围的很多人,特别是大学生这个被外界所公认的高素质群体,周围的很多人都会将我们的言行举止作为行动的标杆。有时一句错误的言论都可能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只有当大家充分认识到自己在这个社会上所扮演的角色以及自己的言行的影响力之后,发表言论之时才不会那么肆无忌惮,那么偏激。
《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学生应当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和传播非法文字、音频、视频资料等,不得编造或者传播虚假、有害信息;不得攻击、侵入他人计算机和移动通讯网络系统。但在现实生活中,仍有部分大学生利用网络,实施一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以下三类:(1)利用网络抄袭论文或考试作弊,或因沉溺网络违反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受到相应处分或处理的行为;(2)利用网络制作、复制、发布或传播虚假信息或不良信息,包括在网上散布谣言,发布侮辱、诽谤他人的信息等行为;(3)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包括:①制造、传播病毒或实施黑客行为,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②利用网络窃取账号、信用卡资料等,侵害公共财产;③利用网络实施诈骗;④利用计算机网络制作、复制、传播、贩卖色情淫秽物品;⑤利用网络散布反动言论,危害国家安全等。
“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网络虽然是一个虚拟的空间,但在网络中同样存在法律法规和道德文明的约束,网络天地并非我们想象的那般自由自在。网络已不能简单的定义为虚拟世界,网络其实是现实生活的延伸,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也不应该成为网络谣言的保护伞。作为一名大学生网民,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也应自觉履行公民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建立思想防线上的防火墙。我们每一位同学,除了熟练掌握必要的计算机网络技能以外,还应学习网络法律法规,自觉提高网络道德修养,规范自己的网络言行。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网络空间中,都争做一个讲政治、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讲文明的新时代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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